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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晓生:互联网领先者应清晰自身边界 行业应打破垄断允许竞争
垄断能产生好的结果吗?去年8月份到现在,360做搜索了之后,百度的搜索也提升了很多,为什么在我们之前提升的那么慢?这是竞争带来的好处,你不提升自己的质量,用户就会有另外的选择。这样你就不得不忍受暂时把虚假的广告去掉的痛楚。这是中国以挣钱和挣钱来论英雄。360认为需要通过竞争打破垄断,哪怕在360所在的安全领域,有竞争,用户才能从里面得到好处。[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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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柱廷:网络隐私保护需多种手段并用
关于用户边界问题,寻求刚性边界已经不太可能。已经从院墙变成了广场的形式,我找不出应该把边放在哪儿。我们需要通过立法和标准去解决隐私问题,有一定的难度。立法太高也成问题,要给实际的问题不得不留出一定的空间,靠其他的手段解决。道德、行业自律、互相监督等,可以弥补立法的刚性手段和实际的不同人对隐私需求的差异。光呼吁立法不能完全的解决问题。[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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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晓霞:侵犯网民隐私行为亟待界定
很多时候谈隐私,法律上没有界定,有一个概念希望大家认识清楚,隐私是不愿意告人的或公开的个人的事情,隐私真正的分类是个人的私生活,你永远不会告诉别人的,比如把背部长了一颗痣,它不能进入社会生活。如果有人向社会告知直接解决侵权。比如你在淘宝买东西登陆了之后才能买东西,你的身分证号码和名字等都需要输入,这叫半公开的,除了淘宝网别人是看不见的。半公开的隐私如何保护和完全不公开的隐私保护是不一样的。你作为一个成年人你知道你一旦要从网上购买的时候你的帐号和手机就公开了就涉及到怎么保护的问题。[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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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平邦:解决网络隐私问题应做好对互联网的细分研究
要立法,这个是可以的,但是要先了解互联网。比如你用传统的观念,比如《每日经济新闻》写了很多360的事,很多东西是传统的世界形成的,但是到了现在就是不同的。很多时候互联网内斗,中国的互联网很小,谷歌那么大,中国那么小,中国要想把所有的东西做成规律的话,还要和大经济体,和人民的人口数匹配,那我们就可以成为世界第一互联网,那时候我们怎么说都是行的通的。当中国的企业没有成为第二个百事和可口可乐的时候那我们永远是个矛盾。我们要认识在新的体系内更加集团化的来认识。[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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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龙:互联网安全问题常态化 个人认可360
从用户来说,安全意识还是很薄弱的,上网都涉及到个人信息和隐私的泄露问题。怎么办?非常简单,你把你的隐私交给一个你信的过的安全公司,或者是信的过的企业。让它帮你守护你的安全。我是认可360的。它告诉你后台运行哪些程序你的网络连接哪些网站,我不介意把我的东西放在它的网站,我和它达到契约,但是你一定要守护好我的信息。这是一种契约关系,这样的大公司在海量的数据里面有能力,但是不一定会滥用你的信息。这是它用声誉担保的,如果没有安全公司替你守护,你就不知道自己的信息在哪个木马里面。[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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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玉英:用户在隐私保护中处于弱势 互联网从业者应有伦理操守
到底网民的隐私保护谁来承载。可能在现在的状态下作为网民个人,因为受着信息发展的速度和个人隐私保护意识和能力有待开发的现状下,如果仅仅网民个人,来维护和保护好隐私是不现实的。当网民注册某一个网站的时候都会签署一个注册的协议,其实这是不平等的状态,被动的接受。网民对个人隐私是否被很合法的运用和搜集是不知情的。所以谈不上选择权和保护的权利。网民隐私保护起主导作用的应该是刚才向互联网实验室里面讲的更多的是我们作为网民既希望于我们的企业、行业、政府的共作为。可能企业经常会采集一些网民的信息,更多的是掌握好度的问题,什么样的信息可以传载出去,如果我们每一个企业能够遵守到职责操守的话,在操作和享用这种网络的过程中,会得到很好的保护。[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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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正伟:提高企业违法成本 网民信息需立法保护
实名制全国人大关于信息安全的保护决定,网络在经营过程中网络后台实名制,造成了我们的信息大量泄露的潜在危险。电子商务发展十分迅速的情况下,如果说不进行实名制,大量的个体、网店非常多,卖的产品质量不高的商品可能价值不菲,但是可能有问题,如果不实名制,以后发生了一些问题,诈骗性的网站或者非法集资,不实名制处理起来比较困难。因此在互联网个人信息保护过程中实名制是非常艰难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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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解决隐私问题应自主可控 互联网竞争应脱离口水战
关于企业竞争,最终能帮助你的是你的敌人,3Q大战QQ开发了,搜索引擎大战,百度也必须要做一些积极的措施。对360的要求也一样的。从这个角度来讲,这个事情还是有一些积极的意义的。360现在还是一个小公司。所以我觉得经过这些讨论,对360来说要想从小公司变成大公司必须要跨过这些槛解决这些问题,才能成为一个强大的公司。[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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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法天:实名与隐私保护应并行 企业责任有待规范
去年12月份人大制定的关于网络信息安全保护的决定,也包括网民的隐私的保护,还不是正式的法律,和美国比包括欧盟、德国的立法讲滞后至少10年以上。知情权,搜集的时候你要让用户知道。选择权,你是否愿意信息被他人利用。第三是救济权。请求赔偿。从美国的应验看做了几个方面的努力,首先让企业建立公约,都公布在网络上,侵犯隐私的时候会比较有规范的程序,而且会得到高额的赔偿。
最后的法律出台主要是为了禁止企业搜集身份资料。中国也在做后台实名,大量的信息如何在实名的过程中保护隐私,也是值得研究的。这里面存在着怎样规范企业的责任的问题。[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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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涛:互联网江湖需要开放 未来用户体验是王道
我以前在奇虎查杀流氓软件的时候是志愿者,我认为基础安全就应该是提供给大家的免费的,因为你修了路就要保障路的安全,但是这个服务由谁来提供,我认为是电信运营商,现在是由互联网提供,对于安全产业的变化是很大的。谭老师也讲到垄断的问题,可能你们谈到的是互联网公司腾讯、百度的垄断。当时马化腾说这是一个艰难的决定。灰色边界在中国互联网江湖里面很难控制。制衡就是平衡,你又要做裁判员,又要做运动员,需要开放。其实我们谁也离不开。不要轻视用户,他在成长。傻瓜用户的10年已经过去了。[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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